一、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包括检测仪器设备、其他仪器设备和常用检测工具的采购,使用,维修和管理等。
二、 仪器设备管理由站长领导,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工作。
三、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每年应根据财力和需求编制年度仪器设备和常用工具购置计划。
四、 仪器设备的购置必须对货源方的产品进行技术性能选型和价值比论证,择优签订采购合同,合同中必须有产品性能与质量条款。
五、 采购的仪器设备进货时必须严格验收,认真清点产品数量,质量说明资料。保修单及计量校测证明,凡不符合要求仪器设备的严禁验收。
六、 购进仪器设备必须建账立卡,认真填写设备名称,规格,价格,采购日期,编码,及资料编号。要定期盘点清理,做到帐卡物相符。
七、 仪器设备必须按物资设备存放要求合理放置保管。
八、 仪器设备的使用,必须严格管理,要做到凡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必须由经过专职培训,取得合格上岗证的技术人员固定使用。其他仪器设备的使用者,也应接受过专门操作培训。
九、 凡仪器设备使用必须办理借用手续,用毕归还,严禁由使用者个人保管。
十、 仪器设备和工具必须严格按操作要领进行规范操作,进行保护,必须按设备规定要求定期保养和进行计量校验,提高完好率。
十一、 仪器设备的报损报废需经专职人员提出建议,经站长审核后方能填写报损报废单,办理手续。
十二、 凡因个人责任造成仪器设备丢失,损坏,应责成责任者检查,并责令赔偿。